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要符合什么条件?-和创财税
根据国家税务局相关规定,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:
1、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,连续六个月(按季纳税的,连续两个季度)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,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;
2、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;
3、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、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;
4、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;
5、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、先征后返(退)政策的。
【和创财税】国内领先的一站式企业创业服务平台,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注册公司、记账报税、资质代办等工商财税服务!
上一篇: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如何调整为按季度预缴?-和创财税 下一篇: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有何变化?-和创财税
最新文章